为深化“7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多举措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及深造率较高的毕业班班导师、学生寝室和学院。
二、奖项设置
1.考研精英奖
录取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生,授予“考研精英奖”,并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具体包括:推免或统考录取专业入围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录取到国外大学的,按录取学校在世界大学排行榜中的排序,取前10名。
2.考研特别奖
鼓励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对一志愿录取到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授予“考研特别奖”。推免至本校的,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统考至本校的,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专项奖
在校学生(含新生)退役复学后,在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授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专项奖”,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此奖项不与第1、2项同时获得。
4.考研优秀寝室奖
对寝室成员全部考取研究生且在住寝室人数不少于4人的寝室,授予“考研优秀寝室奖”,并给予该寝室成员每人500元奖励。
5.考研优秀班导师奖
按班级深造率排序,授予全校前20名班级的班导师“考研优秀班导师奖”。其中,前5名(含)按每班3000元奖励给班导师,第6到10名(含)按每班2000元奖励给班导师,第11到15名(含)按每班1000元奖励给班导师,第16到20名(含)按每班500元奖励给班导师。
6.考研先进集体奖
(1)授予完成考研目标任务,且深造率居全校前两名(不低于上一年深造率)的学院“考研优秀组织奖”,并给予4000元奖励;
(2)授予深造率增幅前两名(增幅超过2%)的学院“考研进步奖”,并给予2000元奖励;授予深造率超过学校整体目标的学院“考研贡献奖”,并给予2000元奖励。“考研贡献奖”与“考研优秀组织奖”不同时授予。
三、评定表彰程序
1.上报。由学院收集、汇总和统计学生录取的相关信息,报学生工作部(处)。
2.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全校学生的考研情况后,按本办法产生相应奖项。所有奖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表彰。报请校领导同意后,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考研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四、经费来源
奖项1-4所需经费从学生奖励基金单项奖支出,奖项5所需经费从学工队伍奖励性绩效支出至班导师本人,奖项6所需经费从校级学生活动费支出至院级学生活动费。
五、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另行制订相应的奖励方案。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大党学字〔2020〕1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