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湖工大学〔2024〕13 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自评、学工部初评、终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理学院;
第二名: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第三名: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其他学院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12月15日—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尹老师联系(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5,电话:59750066),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证据充分,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