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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

学通字[2020] 34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工办:

为了及时、高效地为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手续,帮助学生顺利获得贷款,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账率,现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15日—928日,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2020年贷款学生(包括2020级新生)集中办理回执确认等有关手续。

二、办理流程

1.请通知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交到各院学工办(网上远程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导出并打印《受理证明》,证明下方需剪下的部分由学生剪下自行保管),让学生在《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学号、专业、学费、住宿费、联系电话,并核查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对金额属实的在其受理证明上加盖学工办公章确认;学工办统一填写《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学工办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受理证明》和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金额情况,为贷款学生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上录入电子回执,待银行审批。

3.请各学工办于917日前将老生的《受理证明》和附件1分类整理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302室)。925日集中上交新生的材料,相关要求同老生)

4.请各学工办通知办理了国开行以外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确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提醒所有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按时上交《受理证明》,以免影响本人助学贷款的发放,逾期系统将自动不予处理,合同视为作废。

2.认真审核,及时办理。请各学工办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核对学生材料,发现有不符合办理贷款八贷条件的学生不得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及时将此类情况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生源所在地资助管理部门反映,取消其贷款资格。

3.明析责任,加强管理。为确保生源地贷款健康良性开展,从录入回执信息开始即要启动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学工办要及时为每位贷款学生指定包干责任人(包干责任人可以是辅导员、班导师、任课老师),协助做好贷款到校后的核对工作、定期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时告知资助管理部门学生的就学信息变更情况等。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登记表

2.《办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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